2010年12月8日 星期三

會員介紹獎勵金計算辦法

申請資格

一、凡本公司﹝紙東西﹞基本會員、經銷商或批發商會員,將購物經驗透過各種管道介紹給其他網友、消費者或印刷同業,吸引對方加入為本公司成為基本會員、經銷商或批發商者,得享有該會員後續下單提撥獎勵金優惠。
二、會員欲申請取得“會員介紹會員”資格者,介紹人必須為本公司基本會、經銷商或批發商會員,且須事先向本公司提出申請,由本公司免費提供專用的“介紹會員加入”網頁申請書﹝可附掛在會員個人網頁或部落格﹞。
三、被介紹會員加入成為正式會員以後,一樣可以申請取得介紹人資格,包括被介紹人為國外客戶在內。

獎勵辦法

一、新會員完成“登錄”成為基本會員、經銷商或批發商會員以後,新會員日後在本站採購任何產品,不管金額大小,本公司將會從新會員每一次採購總金額當中提撥佣金轉入介紹會員戶,介紹會員可以將取得佣金抵付採購貨款或申請按月計算換成現金轉帳。
介紹加入為基本會員者,每筆交易本公司將提撥總金額10%獎勵佣金。
介紹加入為經銷商會員者,每筆交易本公司將提撥總金額5%獎勵佣金。
介紹加入為批發商會員者,每筆交易本公司將提撥總金額5%獎勵佣金。
介紹會員取得每一筆佣金,本公司將根據所得稅法從給附佣金中扣取10%所得稅﹝該稅款可以作為會員年終報稅或申請退稅憑證﹞。
二、獎勵佣金為永久性提撥,但介紹會員或被介紹會員若因故﹝如按規定完成付款或違反經銷商合約條款﹞喪失會員資格者,本公司有權終止獎勵佣金計算。
被介紹會員若日後自行到本公司網站以新名義加入成為新會員時,日後該會員採購,系統即無法計算佣金轉入會員帳戶。
三、會員申請取得“介紹會員”資格,除了經銷商以外,介紹會員必須在本公司﹝網站﹞採購,金額累積超過3,000元以上﹝經銷商會員除外﹞,才能支領介紹人佣金。
介紹會員在本商店採購未滿3,000之前,系統一樣會計算並且轉入介紹新會員採購每一筆交易佣金提撥,但介紹會員在採購未滿3,000元之前,該佣金無法抵用款或要求領回現金。

終止條款

一、獎勵佣金計算,於交易完成貨款兌現七日之後,帳款才會轉入介紹會員帳戶,期間若發生會員要求退貨或換貨時,除非要求換貨原因得歸咎於本公司作業疏失,否則該筆獎金即不列入計算。
二、被介紹人發生積欠貨款時,除了獎勵佣金不予計算以外,介紹人不需承擔賠償責任。

服務窗口

一、「紙東西」經銷商服務窗口,目前全部委由「家裡蹲」業務部門負責,經銷商可以根據合約或收費帳單上方所記載的“服務員姓名、分機電話”要求提供必要的商務諮詢。
二、批發商加入會員,請聯絡本公司「行銷部」經理鄭銓慶先生﹝手機:0922-356-751或分機    ﹞。
三、印刷產品製造商,如有意提供合作機會,請聯絡本公司「展業部」經理楊國豪先生﹝手機:0926-336-075或分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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